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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易址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2016年04月27日      有2226人浏览过

1.1 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计费方式、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易址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金碧领秀国际居住小区以南、乌涌以东的规划地块。

1.2.3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综合楼、高压氧舱房、以及道路广场、绿化、公用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476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018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楼18671平方米、医技楼38508平方米、住院楼41088平方米、综合楼18180平方米和高压氧舱房5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90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面积2668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1088平方米,共设置床位数800张。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2015]128号等。

1.2.6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资金。

1.2.7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为72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2244.28万元。

1.2.8招标内容:完成本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2)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包括总平面规划设计,道路、竖向的规划设计,各市政专项的规划设计(含防洪),管线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场地建设规划等。

(3)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工作。

(4)设计工作:负责完成立项(含可研)范围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6)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设计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并对施工单位深化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并加盖出图章;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报批、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6年 9 月,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的一方为主办方。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自2016年4月26日至2016  年5月3日的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或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费用

1.7.1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1708.65万元(不含投标经济补偿费),其中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511.90元(不含投标经济补偿费);岩土工程勘探费招标控制价187.23万元;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费为9.52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工程设计费中的108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评审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

第7名

第8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20

16

16

13

13

10

10

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1、投标经济补偿费不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8名的单位(不足8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3、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7.4工程勘察设计费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但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1.8.2勘察工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1.8.3修建性详细规划工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需要(比例1:250)。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22905684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和南方日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李工/020-22905684

1.10.4 传真号码:020-22905684

1.10.5 电子邮箱:http://www.gcpo.com.cn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1.11.3电话(手机)号码:梁工/020-61101333-1870

1.11.4传真号码:020-83310183

1.11.5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2.4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9、28866215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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