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描述
问:哪些厂房需作厂房安全鉴定?

答:①厂房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的厂房;
②厂房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开裂、下沉、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厂房安全;
③改变使用功能、装修改造、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④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
⑤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⑥政府部门规定及其它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情形。
问:3、厂房安全鉴定程序是什么?
答:委托鉴定-确定鉴定类别-提交资料-鉴定人员现场勘查、检测-编写厂房安全鉴定报告-鉴定收费-完成鉴定工作。
厂房鉴定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 厂房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厂房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厂房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
(2) 有关厂房技术、管理档案材料;
(3)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4) 填写鉴定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并交纳鉴定费用;
厂房鉴定程序:
(1) 接受委托;
(2) 开展调查,摸清厂房的历史和现状;
(3) 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 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 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 签发鉴定文书;
信息由用户自行发布,采用请谨慎,我们鼓励您当面交易。 加固之家网只为传递信息,我们不做任何双方证明,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信息转载,请标明来源于http://www.jiaguhome.com/info-7722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