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等级通常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很严重、严重、较严重、一般”四个级别。对于高层建筑结构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抗震等级还可为特一级,除应符合一级抗震等级的基本要求外,尚应满足更严格的构造规定。

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以下四个因素确定的具体设计等级:
1、设防类别:建筑的重要性分类
2、抗震设防烈度: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6~9度)
3、结构类型:如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
4、房屋高度:建筑的高度范围
与抗震等级相关的还有抗震设防类别,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及震害后果,分为四类:
1、甲类(特殊设防类):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
2、乙类(重点设防类):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的生命线建筑,以及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的建筑
3、丙类(标准设防类):除甲、乙、丁类以外的大量普通建筑
4、丁类(适度设防类):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的建筑,允许适当降低要求

以最常见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丙类建筑)为例,抗震等级的划分大致如下:
设防烈度 高度≤24m 高度>24m
6度 四级 三级
7度 三级 二级
8度 二级 一级
9度 一级 —
所有建筑的抗震设计都应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
1、多遇地震(小震):主体结构不受损坏,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2、设防地震(中震):可能发生损伤,但经一般性修理可继续使用
3、罕遇地震(大震):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简单来说,抗震等级越高(一级最高、四级最低),对梁柱加密区箍筋配置、轴压比限值及材料选用等构造措施的要求就越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