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圆墩林场危险房屋鉴定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0 14:05:35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圆墩林场危险房屋鉴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保障圆墩林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后续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前提依据,我单位现开展圆墩林场危险房屋鉴定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选定一家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为位于圆墩林场场部的九栋房屋开展危险房屋鉴定服务,要求尽快完成危险房屋鉴定,出具详尽的房屋结构检测鉴定报告(至少包含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危险性鉴定、详细明确的处理建议等)。
(三)服务期限:暂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圆墩林场危险房屋鉴定服务工作。
(四)服务注意事项:
1、服务要求:乙方需按照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房屋安全鉴定要求及标准开展服务。
2、服务期内,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圆墩林场危险房屋鉴定服务工作,应注意工作安全,保障服务进度,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必须位于《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中。
(2)从事鉴定的机构必须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另外,还需取得CNAS认可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其中检验机构认可证书的认可能力必须包括:房屋安全性评价、可靠性评价、抗震性能评价。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11日上午9:00至2025年6月17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圆墩林场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圆墩林场场部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