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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供水分公司营业大厅及河南水厂办公区修缮工程施工

2024年03月12日      有186人浏览过

南区供水分公司营业大厅及河南水厂办公区修缮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南区供水分公司营业大厅及河南水厂办公区修缮工程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R施工 x货物 x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南区供水分公司营业大厅及河南水厂办公区修缮工程施工

1.2项目编号: NQ-2024-SG-0005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x财政资金 x其他:

1.6最高限价: 3493479.20元

1.7采购项目概况:计划对海珠、芳村两处营业大厅和河南水厂办公区进行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中央空调、监控及网络的翻新,以及营业大厅党建墙报施工、河南水厂楼宇建筑结构加固施工等。具体详见发包的采购需求书、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海珠营业大厅室内190㎡,外立面约50㎡,室内墙身饰面约600㎡;芳村营业大厅室内220,外立面约120㎡,室内墙身饰面约700㎡;河南水厂办公区室内750㎡,墙身饰面约2250㎡,计划对海珠、芳村两处营业大厅和河南水厂办公区进行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中央空调、监控及网络的翻新,包括:

(1)营业大厅装修部分:①拆除天花、地面、墙面和外立面等内部装饰,并修复;②重新对营业大厅的电源进行铺设,包含高压、低压和网络、监控等弱电;③设置人工服务台、客户洽谈室、公告栏、展示体验区、④安装落地窗和改造大门;⑤营业大厅党建墙报施工;

(2)河南水厂装修部分:①建筑结构补强,包括梁、柱、楼板和地基加固,可以采用粘连角铁、钢板,增加槽钢立柱、横梁和灌浆等工艺;②拆除原有的装饰,包括天花、厕所、电源、内外墙和防水层等等;③重新安装天花、铺设房屋防水隔热层、翻新外墙、安装照明和各种配电(高压电、低压电和网络、监控等弱电);

具体详见发包的采购需求书、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2.2项目工期:R计划工期 x交货期 x服务期为 2024年5月1日-2024年10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2.3地点:R建设地点 x交货地点 x服务地点位于 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R施工质量要求 x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x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合格标准。

2.5其他:R安全目标如下: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R(1)供应商应当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R(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条件。

x(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x(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R(5)其他要求:供应商委派人员需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需求表》要求,提供所有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签署最低配置承诺书。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x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年 3 月 12 日至2024年 3 月 20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R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下载采购文件。

x在 /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20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具体操作详见: 电子采购的操作手册,供应商可自行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门户(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供应商园地-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6.其他

R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x6.2供应商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 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 基于chrome内核的(例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 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 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南区供水分公司综合部,电话:020-89254055(办公时间:8:00~17:0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北路13号三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组,

电话: 020-87159299 、020-87159059 (办公时间:8:00~17:00)。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地 址: /

邮 编: 510000

邮 编: /

联系人: 杜工

联系人: /

电 话: 020-84213784

电子邮箱: zlsnqztb@126.com

电 话: /

电子邮箱: /



(单位公章)

/ (单位公章)

2024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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