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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及相关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沿线构建筑物检测服务项目

2021年03月04日      有2414人浏览过

1.招标条件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及相关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沿线构建筑物检测服务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8】64号、南发改资【2019】38号、南发改资里字【2019】4号,南发改资里字【20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其中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佛山一环-东秀路)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里水镇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国土城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及相关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沿线构建筑物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及相关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包括:

2.2.1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线路始于里湖新城中轴,设起点站里湖新城站,出站后线路经里湖新城中轴西街、环镇北路、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敷设,止于里横路站,线路全长9.834km,其中地下隧道区间段长1.24km,高架桥梁区间段总长1.531km,地面路基区间长7.063km。全线共设车站13座,其中地下站1座(里官路站),地上站12座。全线设车辆段一处,占地约8.0万m2。

2.2.2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西起里官路,自西向东延伸,终点与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佛山一环-东秀路)项目设计起点接顺。道路性质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50米,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布置,道路设计全长约2.865km。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天桥工程、隧道工程等。

2.2.3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佛山一环-东秀路)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西接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设计终点,东至东秀路,衔接碧江大桥延伸至广州,项目建成后将是南海区连接广州的重要交通干道之一。道路性质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50米,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布置,道路设计全长约1.791km。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海绵城市工程。

2.2.4里水镇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改造项目,位于南海区里水镇,其中,草场工业大道改造起点位于山口园路与草场工业大道交叉口,止于里广路与草场工业大道交叉口,呈南北走向。里广路改造西起里广路与草场工业大道交叉口,东至广佛交界处。草场工业大道及里广路道路性质均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0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布置,其中草场工业大道道路设计全长约1.417km,里广路道路设计全长约 2.445km。

2.3 服务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需要进行检测的构建筑物的现场查勘、鉴定并提交全部鉴定报告止。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服务范围及内容、招标控制价:

2.4.1服务范围及内容:

2.4.1.1服务范围:

对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地面及高架段红线30米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其他构筑物进行检测,对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佛山一环-东秀路)项目、里水镇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改造项目地面及高架段红线30米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其他构筑物进行检测,对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及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地下段三倍基坑深度范围内(与30米比较取大值)的房屋建筑和其他构筑物进行检测。其中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沿线构建筑物检测面积约为10229㎡、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沿线构建筑物检测面积约为12523㎡、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佛山一环-东秀路)项目沿线构建筑物检测面积约为12051㎡、里水镇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改造项目沿线构建筑物检测面积约为294771㎡。

2.4.1.2服务内容

(1)第一次检测:在工程施工前对建构筑物垂直度、裂缝进行检测,对建构筑物沉降进行观测,现场绘制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图,包括建构筑物间隔尺寸、承重构件布置位置、轴线及对应轴号,整理工程施工前的检测及观测数据并出具书面检测及观测报告。

(2)第二次检测:在工程施工完毕后对建构筑物垂直度、裂缝进行第二次检测,对建构筑物沉降进行第二次观测,第二次检测及观测内容与第一次相同,对工程施工前已记录的建构筑物检测及沉降情况进行复核,检测建构筑物原来的检测数据有无发展变化,并出具书面检测及观测报告。

备注:(1)在基坑完成回填、桥梁完成梁体架设、道路完成路面铺筑后开展第二次检测。(2)若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突发或异常情况出现时,应视实际情况根据业主要求增加检测及观测频率和次数。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检测方案 。

2.4.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954888.00元。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本项目综合单价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项目的工期延长等因素而调整。)

2.6质量要求:检测成果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文件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证书附表应包含地质勘查/工程实体类别的相关参数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2.2 资格证书:具有2021年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

4.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结构类或检测类或房屋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本招标文件全文涉及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要求的,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3年,以验收确认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或构建筑物)检测/鉴定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经业主方盖章确认的验收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合同需明确显示业绩和类型等关键特征,验收材料需明确项目名称、委托单位、验收单位等关键特征如提供的服务合同不能反映要求的信息,可另再提供房屋鉴定报告或业主证明。如提供的服务合同不能反映要求的信息,可另再提供房屋鉴定报告或业主证明。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年3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 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3月31日8时30分至2021 年3月31日 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年3月31日 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3室(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定于2021年3月至4月进行搬迁,期间交易项目的开标、评标场地地址可能发生变更,届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5856659

联 系 人:杨姣、陈美好


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1栋1013室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李绮媚

电 话:0757-86253386

传 真:0757-863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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