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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抗震加固技术分析。粘贴纤维增强塑料加固法除具有粘贴钢板相似的优点外,
2019年1月3日今日头条消息,据杨浦区房屋检测公司技术部透露
杨浦区权威房屋检测鉴定中心机构,拥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类资质的检测机构,通过CNAS检查机构认可和实验室认可,可承接杨浦区建筑房屋检测鉴定业务。

我公司检测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杨浦区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杨浦区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杨浦区抗震检测鉴定、杨浦区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杨浦区厂房建筑检测鉴定、房屋损坏检测鉴定。
我公司业务范围广泛,包括在徐汇、长宁区、崇明、浦东、长宁区、杨浦区、杨浦、静安、奉贤、金山区、徐汇、宝山区、徐汇、金山等等地区均有房屋检测鉴定业务。
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检查。
(2)重要建筑物需要进行定期检查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前,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5)建筑物扩建、改造前,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
(6)受自然灾害、化学腐蚀、意外撞击、地基变形等原因导致建筑物结构损伤后,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
(7)对其它怀疑其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的各类建筑,对建筑物进行检测、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建筑物楼面的承重能力检测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进行:
计算机模拟计算分析
承重检测鉴定机构的这种方法的原理是采用计算机对建筑物进行建模计算分析,从而得出楼面承重能力的限值。
主要工作有:
1.收集建筑物的设计建造资料。
2.检测建筑物的外观质量、现状和使用情况。
2.结构布置和轴线尺寸。
3.构件截面尺寸检测。
4.框架柱、框架梁混凝土强度检测。
5.框架柱、框架梁和楼板钢筋配置检测。
6.结构和构件损伤及缺陷情况检测。
7.建筑物楼面荷载及拟放置设备荷载调查分析。
8.根据检测结果和国家规范对本建筑物进行结构复核验算,根据复核验算结果提出检测鉴定结论和建议。
承重检测鉴定机构的该检测方法具有快速,收费较低的优势,目前市场应用也广,特别是工业建筑厂房,一般都是采用这种方法进行。
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
(1)营业性娱乐场所、旅馆业等公共场所的建筑,需要在许可审批前进行建筑物的安全性鉴定。
(2)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建筑物,为了判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
(3)临时性建筑物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房屋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分级标准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的相关规定,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按单个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三个层次进行,每一层次分为四个等级,其中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及相应的处理要求如下:
Asu—安全性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不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极少数一般构件应采取措施;
Bsu—安全性略低于鉴定标准的要求,尚不显着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
Csu—安全性不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显着影响整体承载,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Dsu—安全性严重不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严重影响整体承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根据结构布置情况,本次鉴定按1个鉴定单元进行,并划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以及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3个子单元。
普通商品房楼板承重是多少?
1、国家规范规定住宅楼的不小于200公斤/每平米。如果超过一点也没太大关系,可以到300公斤的样子。超的太多了不行。
2、作为住宅的话,很少有单个的东西超过200公斤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在物体的下面加上垫子,垫子的面积较好大于2平米,以分散楼板的承重。
3、楼板每平米承重,一般活荷载取值,居室客厅等按2000KN(接近200公斤/平米不到200公斤),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楼板活荷载取值也不同,如教室、会议室、食堂、仓库等,取值一般就高于居室。
4、荷载标准值取值来源有两个,一个是根据国家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中的第4章楼面和屋面均不活荷载这一章对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荷载取值都做了详细规定。
5、另一个就是地方标准,比如哈尔滨的规定的屋面活荷载要比国家规定的屋面荷载值要大许多,通常情况下设计院是对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区大值。(当然了,地方标准往往都是比较保守的,取值都比国家标准要大)。
什么是危险房屋?危险房屋如何处理?
答: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第二条规定: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根据《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危险房屋的处理类别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四种。
什么情况下房屋未经鉴定或者经过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使用?
答:包括以下情形:
1)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2)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3)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建设、施工等单位在施工前,对周边房屋有何安全义务?
答:根据《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1)进行地下设施施工、管线施工、桩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活动,可能危及周边房屋安全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2)已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况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及时修复,排除危险。
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其房屋安全有什么样的义务?
答:根据《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所属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如防盗网、空调支架等)安全负责,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的,要及时委托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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